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623********2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五民初字第89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5)五法执字第007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常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永清欠款30万元。案件受理费6250.00元,被告常伟负担5682.00元,原告杨永清负担568.00元;保全费2170.00元由被告常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5-09-29
发布时间
2016-06-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