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市云燃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86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鼓商初字第01756号 |
案号 |
(2017)苏0106执5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州市云燃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铁物资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6637196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637196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2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48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73481元,由被告徐州市云燃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2-16 |
发布时间 |
2017-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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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桂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0778693899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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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徐州市环城路167号新天地商办楼1-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