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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庆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9********2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523民初576号
案号
(2017)豫1523执7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曹波欠原告熊辉借款8万元及利息,定于2017年10月11日前还清,利息自2016年9月14日起按月息2%的标准计算,利随本清; 二、被告杨庆早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双方其他无纠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7-10-20
发布时间
2018-06-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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