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姜瑞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824********22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衢开华商初字第00015号 |
案号 |
(2015)衢开执民字第007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衢州开化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申请执行人郑德喜借款25000元及利息,承担诉讼费21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5-07-03 |
发布时间 |
2015-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