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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赛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19********206X
执行依据文号
(2008)柯民二初字第1254号
案号
(2009)衢柯民执字第002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潘胜林、汤赛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归还原告徐秀萍借款100000元及至2008年10月20日止的利息11000元,自2008年10月2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本金100000元按月息千分之二十计算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09-01-05
发布时间
2014-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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