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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慧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21********20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黑1283民初2147号
案号
(2018)黑1283执2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文波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0218.01元利息及罚息4952.46元本息合计25170.47元 被告张文君给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25182.64元 被告杨春波给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25094元 被告张文波、于慧兵、张文君、王继芬、杨春波、韩美玲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伦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8-01-17
发布时间
2018-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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