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吴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32********20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东民一初字第554号 |
案号 |
(2018)琼9007执7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支付申请执行人王安强案款204850元及利息;二、缴纳案件执行费2972.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18-03-15 |
发布时间 |
2018-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