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揭盛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30********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430民初456号 |
案号 |
(2020)闽0430执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揭盛荣、邱文婷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饶德铭借款73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