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龚普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9********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新民初字第234号 |
案号 |
(2018)豫1523执2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龚普正在5年内还清原告钟盛欠款20万元,分别于2014年12月31日前还款1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还款3万元;于2016年12月31日前还款5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还款5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还款6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2-05 |
发布时间 |
2018-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