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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7********2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827民初1958号
案号
(2020)赣0827执5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遂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罗伟、郭志强、王永平、廖红梅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共同赔偿原告林政贤各项损失68464.07元。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56元,由被告罗伟、郭志强、王永平、廖红梅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遂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12
发布时间
2020-05-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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