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13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城商初字第8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4)城法执字第000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2013年11月30日前,被告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以承兑汇票的方式偿还原告城子河区享通物资经销处367000元,余款357.63元原告放弃。二、案件受理费6810元减半收取3450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3-12-03 |
发布时间 |
2017-0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久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00721322093Y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钢路2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