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市百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37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103民初1775号 |
案号 |
(2019)豫1103执23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漯河市百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杜彩云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分别计算:80000元本金自2014年12月30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120000元本金自2015年2月10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利息利率均按年利率6%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9-18 |
发布时间 |
2020-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项国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356370583XP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