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开封豫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83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222民初137号 |
案号 |
(2019)豫0222执21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开封豫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自愿给付原告河南兴中建筑防腐保温有限公司工程款220000元,于2019年10月1日前给付原告河南兴中建筑防腐保温有限公司工程款100000元,于2020年1月24日前给付原告河南兴中建筑防腐保温有限公司工程款120000元。二、被告佘玉林自愿与被告开封豫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原告河南兴中建筑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7300元,减半收取3650元,原告河南兴中建筑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13 |
发布时间 |
2020-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佘玉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227583839733 |
登记机关 |
通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通许县人民路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