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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洪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921********18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勃刑初字14号
案号
(2019)黑0921执8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勃利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马洪军罚金未执行3000元,孙超罚金未执行4000元,董荣金罚金未执行4000元,王恩罚金未执行3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勃利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08-02
发布时间
2019-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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