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益诚靓家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4********184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407民初183号 |
案号 |
(2019)冀0407执2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北益诚靓家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借款本金8099499.94元及利息(含:1、截至2018年1月20日产生的利息289598.52元;2、自2018年1月21日至2018年8月1日,以9599499.94为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3、以8099499.94元为本金,自2018年8月2日起至借款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曹龙、庞华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北益诚靓家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67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85670元,由被告河北益诚靓家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曹龙、庞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4-25 |
发布时间 |
2019-05-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白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28551854184R |
登记机关 |
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辛安镇镇西杜堡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