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解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302********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隆民一初字第306号、(2012)南市民一终字第406号 |
案号 |
(2012)隆法执补字第000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安县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解军、陆凤艳赔偿原告李凤楠、余爱英、潘新韩、潘知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29829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2-09-12 |
发布时间 |
2014-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