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崇左市元吉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崇劳人仲案字(2016)第78号仲裁调解书 |
案号 |
(2016)桂1402执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起一个月内(即是2016年4月17日前),被申请人崇左市元吉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有限公司以现金支付申请人万洪洲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共24567.91元。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起两个月内(即是2016年5月17日前),被申请人崇左市元吉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有限公司以现金支付申请人万洪洲2012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15日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8458.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6-05-24 |
发布时间 |
2016-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6)桂1402执269号 |
立案日期 |
2016-05-24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3026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崇左市江州镇卜松村(广桂字第7802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