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贺州市桂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2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1102民初2206号 |
案号 |
(2019)桂1102执17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贺州市桂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交付原告李冬萍;二、被告广西贺州市桂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李冬萍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7591元(暂计至2017年8月1日,之后的计算至被告实际交房之日止)。本案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贺州市桂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负30元,由原告李冬萍承担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时间 |
2020-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覃容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100732213474K |
登记机关 |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贺州市万兴路83号湖广大市场A0115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