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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文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03********1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黑1282民初1747号
案号
(2016)黑1282执007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唐金辉、杨文彬、金淑芝、付士亮、高国凤、唐维宽互负连带责任给付姜国海借款本金5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24000元,合计74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 案件受理费825元,由唐金辉、金淑芝、杨文彬、付士亮、高国凤、唐维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肇东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6-10-12
发布时间
2017-0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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