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许贵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2********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1022刑初125号 |
案号 |
(2021)晋1022执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许贵山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与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刑期从本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6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