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乡市铃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95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原民初字903号 |
案号 |
(2017)豫0725执14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新乡市卫滨区铃丰汽车保险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94282元,被告新乡市瑞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乡市铃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12-07 |
发布时间 |
2018-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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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郜黎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03729598238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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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乡市人民西路1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