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素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105********17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9)市商初字123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0)市执字第003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杨维良签订的个人呆字16012006800844个人借贷合同。 二被告杨维良、王素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本金173867.06元 三被告杨维良、王素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经济损失1284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0-03-29 |
发布时间 |
2017-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