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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金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921********17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黑0921民初718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7)黑0921执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勃利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董凤艳、刘金颂现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勃利县支行本金36676元,利息2284元,本息合计38960,此款于2016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 二、被告刘俊、陈彩霞、陈春海、岳洪秋连带还款责任。 案件受理费387元,由被告董凤艳、刘金颂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勃利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7-02-19
发布时间
2017-0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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