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连云港联科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32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706民初7250号 |
案号 |
(2019)苏0706执17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内蒙古城投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连云港滕氏管道贸易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5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8月14日起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洪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0606325493XJ |
登记机关 |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海州区东盐河路9-9号门面9-02-0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