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肇庆市合创富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2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佛城法民三初字第331号 |
案号 |
(2014)佛城法执字第010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佛山市锐泰广告有限公司应在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佛山市九洲龙陶瓷发展有限公司返还1500000元及占用费用(以800000元为本金于2011年7月15日起,以700000元为本金从2011年7月27日起分别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肇庆市合创富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3承担清偿责任;负担案件受理费2066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4-04-16 |
发布时间 |
2014-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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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严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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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肇庆市星湖大道中巴软件园16号楼31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