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河县鲁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5********162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529民初74号 |
案号 |
(2018)冀0529执2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巨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新河县鲁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红(陈红名下两个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河支行,账号6227000125410211278、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河支行,账号6212385001000315661)的价值267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新河县鲁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价值267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巨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5-09 |
发布时间 |
2018-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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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房双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30061650162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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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河县富强街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