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辽宁一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42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91民初1387号 |
案号 |
(2019)辽0191执16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辽宁一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共欠原告沈阳联合利邦机械有限公司货款18万元,分3期给付:于2019年6月25日前支付2万元,于2019年7月25日前支付2万元、余款14万元于2019年8月30日前一次性结清;如被告有一期未能按上述给付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全部货款申请执行,并给付利息(自2018年11月16日止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900元,因调解减半收取195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泽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122574271459W |
登记机关 |
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