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05********1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新民少初字第44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6)冀0105执10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每月1日前给付非婚生子抚养费800元至孩子18周岁止。二、被告给付非混色和那个字两岁零八个月之前的抚养费共计14400元,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21年12月1日止,每月1日前给付2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6-07-07
发布时间
2016-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