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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兴市宝峰钢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12********KU3A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83民初8013号
案号
(2019)苏1283执48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以被告返还原告货款28000元结帐,被告保证于2019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被告不按期给付,原告可按33020元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26元,减半收取计313元,由原告自愿负担(已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1-20
发布时间
2020-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季荷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3MA1XBJKU3A
登记机关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泰兴市宣堡镇工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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