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流市东森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2737****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桂0981执4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甘红支付货款12.4万元及相关利息。(2)向甘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2724元,执行费115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7-03-16 |
发布时间 |
2017-06-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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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姿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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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流市鑫山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