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华厦伞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5********136P |
执行依据文号 |
晋劳仲案[2017]1126号 |
案号 |
(2018)闽0582执10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于2018年1月23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共计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玖拾叁元整(14293.00),该款项转入柯少华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6227001832940184508 二、申请人领取被申请人上述款项后,自愿放弃因双方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仲裁、诉讼权利,不再对被申请人提起仲裁、诉讼。双方工资结清,劳动关系解除,不存在劳动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01-29 |
发布时间 |
2018-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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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文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2611563136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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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