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3********1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湖安梅商初字第00407号
案号
(2013)湖安执民字第004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州安吉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小中给付原告卢利法借款15万元及利息(自2012年3月1日起按月利率1.9%算至款清之日止),定于2012年10月12日前付清; 二、被告陈小中给付原告卢利法诉讼代理费损失1万元,定于2012年10月12日前付清; 三、被告方建平对被告陈小中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其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小中追偿; 四、原告卢利法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五、本案案件受理费1750元(已减半),由被告陈小中、方建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3-01-23
发布时间
2014-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