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11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01民初2591号 |
案号 |
(2019)新2301执4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豪星建材经营部货款35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8元, 被告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前一并支付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豪星建材经营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时间 |
2020-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007611465307 |
登记机关 |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