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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祥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4********1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0)滁刑初字第00046号、(2011)皖刑终字第00364号。
案号
(2011)滁执字第000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审:被告人朱涛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朱祥华,何章勤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保贵、郁作香死亡赔偿金234106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桑晓死亡赔偿金145074.6元和交通费50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加财丧葬费5110元和误工费560元,(上述费用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1-11-17
发布时间
2016-08-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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