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吴新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8********1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625民初370号 |
案号 |
(2020)鲁1625执6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申请人233000元及利息; 2、案件受理费215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