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辽阳嘉恒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6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辽阳文圣民一初字第00299号 |
案号 |
(2018)辽1003执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10民终字第541号民事判决及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2015)辽阳文圣民一初字第00299号民事判决;二、辽阳嘉恒置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坐落于辽阳市文圣区锦绣澜湾住宅小区78#楼1-7-2号房屋交付给李秀实;三、驳回李秀实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65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580元,合计13160元(李秀实已垫付),由辽阳嘉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李秀实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8-09-13 |
发布时间 |
2018-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辽1003执421号 |
立案日期 |
2018-09-13 |
执行法院 |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316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会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000692671891B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辽阳市文圣区文昌街26-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