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襄阳市天佐农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6********113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0691民初1893号 |
案号 |
(2019)鄂0691执7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宜城市聚源粮油有限公司、朱红军、王薇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950000元、利息758562元、复利782.85元,共计2709344.85元; 二、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支付案件受理费23030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22712元,由被执行人宜城市聚源粮油有限公司、襄阳市天佐农牧有限公司、朱红军、王薇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时间 |
2019-10-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远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684780927113L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宜城市随南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