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金昌路路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77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格民初字第1802号 |
案号 |
(2016)青2801执4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昌路路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房保庆运费1461451.8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金昌路路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拖欠原告房保庆运费的逾期利息17537.4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16-08-25 |
发布时间 |
2016-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6)青2801执498号 |
立案日期 |
2016-08-25 |
执行法院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487869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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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晓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302767708223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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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金昌市新华路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