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左柳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4********10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武民初字第167号
案号
(2015)武法执字第005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杨龙侦向原告韦罗界归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逾期还款产生的利息616.77元【利息计算:从2013年12月23日逾期之日起至2015年1月28日原告起诉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6个月)5.6%即算,往后另计]。二、由被告左柳静,黎龙飞对被告杨龙侦所欠债务本息付负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韦罗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67元,由被告杨龙侦、左柳静、黎龙飞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宣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5-10-30
发布时间
2015-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