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艾伊薰衣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35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104民初5588号 |
案号 |
(2019)宁0104执65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与被告杨韶茹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二、被告杨韶茹、宣雨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借款本金1800000元、支付利息77882.81元(自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8日),并支付1800000元自2019年3月29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利率按上述《个人借款合同》约定执行);三、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有权以被告宁夏艾伊薰衣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位于长城惠兰园C区29号楼01、02号房、长城惠兰园西区F4号楼01、02号房、长城惠兰园C区F-6号商业楼01号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700元,减半收取10850元,由被告杨韶茹、宣雨辰、宁夏艾伊薰衣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07-18 |
发布时间 |
2020-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韶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083501467B |
登记机关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宁夏银川滨河新区203省道111公里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