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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密市新潮工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78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新7103民初272号
案号
(2018)新7103执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哈密市新潮工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00 000元。冻结期限为二0一六年九月七日至二0一七年九月六日。案件申请费4 520元,暂由申请人周定久负担(已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8-02-07
发布时间
2019-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新7103执34号
立案日期
2018-02-07
执行法院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执行标的
95189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文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01697847323N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回城乡九龙树村西戈壁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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