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龚宣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623********86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0183民初3011号 |
案号 |
(2018)川0183执7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邛崃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2016)川0183民初30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案,现已生效,且判决书确认的被申请人给付履行期限已满,而被申请人并未按判决书所确认的事项履行给付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邛崃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3-20 |
发布时间 |
2018-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