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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淮北市甲和木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6********86XE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602民初182号
案号
(2018)皖0602执3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淮北市甲和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淮北开发区龙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偿款5663063.58元、违约金283153.18元共计5946216.76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5663063.58元自2016年8月4日起至付清时止的利息; 二、被告淮北市甲和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淮北开发区龙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代理费15万元; 三、被告宿州市宇翔工贸有限公司、宿州市鸿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宿州市宇翔工贸有限公司、宿州市鸿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淮北市甲和木业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8-05-02
发布时间
2018-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韩美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60066293286X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龙湖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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