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01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5085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72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杜建荣工程款535053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63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9630元(杜建荣已预交54255元,本院依法予以退还至杜建荣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周庄支行6228480432928217012账户),由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缴纳至本院诉讼费账户(开户名称:江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账号:016601320100046451;开户银行:江阴农商银行营业部)。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时间 |
2020-03-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汤文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06016463XK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城东街道汇龙街5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