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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章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22********8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24民初580号
案号
(2019)皖0124执8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章静归还原告杨亚竹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于2019年2月28日前归还原告杨亚竹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该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2019年6月30日前归还原告杨亚竹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该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2019年10月30日前归还原告杨亚竹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该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若被告章静未按期付款,原告杨亚竹可就下剩本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3676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838元,由被告章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3-13
发布时间
2019-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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