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裕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83X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2民初12769号 |
案号 |
(2019)粤1972执118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192616566】。限被告广州裕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宏煜盛实业有限公司清偿货款44839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2019年7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东莞市宏煜盛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8元,已由原告东莞市宏煜盛实业有限公司预交,由原告东莞市宏煜盛实业有限公司负担31元,由被告广州裕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6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08 |
发布时间 |
2019-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佳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7349683XD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牛栏头工业区D栋2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