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蒋李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621********8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6)绍民二初字第2508号 |
案号 |
(2007)绍执字第018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蒋李江、郑卫(位)康应支付给原告章志海货款19000元,款于2007年2月10日前支付10000元,余款9000元于2007年4月底前付清;如逾期支付,则原告可就未到期部分一并提前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绍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07-10-12 |
发布时间 |
2014-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