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市潮山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00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784民初1785号 |
案号 |
(2020)浙0784执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永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执行人成都市潮山门业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项万庚货款标的595224元并赔偿逾期利息损失,如计付利息详见判决书主文;(2)支付公告费460元、执行费8352.2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3-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红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郫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郫县唐元镇福昌村四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