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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苏惠化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72XQ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13民初4901号
案号
(2020)苏0113执28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长松、南京苏惠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之前支付原告周宇借款本金25万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款项付清时止)。如果被告未按时或未足额履行,原告有权按年利率15%主张利息;二、案件受理费9710元、减半收取4855元,保全费3350元,共计820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4105元,被告负担4100元,被告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应负担的4100元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的,不影响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2-07
发布时间
2021-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长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266736972XQ
登记机关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7号7栋四楼404、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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