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沭阳亿瑞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3********71X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322民初2754号 |
案号 |
(2018)苏1322执35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沭阳亿瑞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颜林逾期交房违约金112210.23元(该112210.23元系以400894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1日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至2018年3月22日;自2018年3月23日起的违约金按上述标准继续计算至被告沭阳亿瑞置业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原告颜林交付房屋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7元,减半收取1209元(已由原告颜林预交),由被告沭阳亿瑞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41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5-24 |
发布时间 |
2018-09-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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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志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2266898971X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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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沭阳县珠江路西侧(兴阳农贸市场二楼) |






